申請商标注冊不再允許填報商品……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關于申請商标注冊不再允許填報商品和服務類似群名稱的決定
加入時間:2009-10-23
商标[1996]7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标代理組織:
實行新的商标注冊收費标準後,商标注冊申請工作總的情況是好的,但在填報商品或服務項目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對一些可以填報類似群名稱的商品或服務項目數量計算難以規範,導緻我局審查人員與商标注冊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填報商品和服務項目數量計算方面的看法不一緻,造成了商标注冊申請退文量的增加,不利于商标注冊申請人及時獲得商标權利。
我局編印的《類似商品區分表》和《類似服務區分表》中的類似群名稱,主要是爲在商标審查和商标管理工作中劃分類似商品時使用的一個導向性名稱,并且不少類似群名稱也不十分準确規範。爲此,經研究,我局規定,從7月1日起,申請商标注冊不再允許填報商品和服務類似群名稱,一律填報具體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
在執行中有什麽問題請及時與我局申請處聯系。
商标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